1957年,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伴侣号”,该军用卫星开启了美国和苏联在冷战时期的太空竞赛。此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1967年生效的《外层空间条约》(OST)是一项框架多边条约,确立了规范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主要规则。该条约禁止在太空使用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且不允许在行星或卫星上建立军事基础设施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演习或武器测试。条约明确指出,外层空间仅用于和平目的。目前,和平利用太空的方式包括环境监测、广播通信、互联网传输和天气预报、导航、科学探索以及“空间天气”监测(如太阳活动)。
近日,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Chatham House)国际安全研究室主任帕特里莎·刘易斯(Patricia Lewis)在该研究所官网就太空行为治理问题发表题为《构建太空国际行为准则》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用于管理人类空间活动的规则已实行了几十年,它们已然过时。只有对现存规则进行扩充完善,才能适应在太空利用问题上面临的急剧变化。
最近,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在维也纳通过了关于空间碎片处理相关问题的指导方针,空间碎片正在干扰轨道运行,并对卫星、空间站和宇航员构成危胁。
刘易斯指出,国际社会现在面临的严峻挑战是太空利用的急剧发展。目前,卫星总量达到了创纪录的1000多颗,卫星持有者也更多,几乎所有国家都使用从太空采集的信息。同时,除了国家、军队或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商业部门也开始持有卫星。很快,个人也将成为卫星持有者。
太空利用的另一项重大发展是小行星采矿的兴起。小行星含有多种金属和矿物,一些离地球更近的小行星更具开采价值。在世界各地成立和注册的几家公司已经开始在小行星上开发贵金属(如铂)和化合物(如稀土矿物)。然而,这将是一项法律性质模糊的冒险。目前的国际条约禁止国家拥有天体,太空属于所有人。但是,国际法是否禁止私人公司拥有或利用天体?现有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但有些太空律师认为这些公司可以免税。卢森堡和澳大利亚已设立基金,用于鼓励太空采矿。
此外,太空和数字信息都面临频繁的网络攻击。几乎所有电子系统都依赖定时信号来实现同步和基本功能。网络黑客、数字欺骗和虚假信息已成为可能,而现在还没有基于规则的秩序适用于处理这些攻击类型。
网络武器只是问题的一部分。专家普遍认为,各国将相继部署“防御性”太空武器,从而保护各自的卫星,这种保护可能针对的是太空碎片。然而,这些想法也适用于制作进攻性武器。一旦某一家卫星运营商决定为其资产配备此类设备,其他运营商无疑将紧随其后。太空武器化近在咫尺。
目前还没有国际通用的规则或协议可以治理上述太空发展问题。制定太空交通规则和行为准则的努力一再成为徒劳,甚至启动禁止太空武器的谈判也以失败告终。刘易斯认为,现在着手治理为时不晚,而这需要主要的太空参与者——俄罗斯、美国、中国、印度和欧洲进行国际合作,但从眼下的政治气候来看,很难组成令人期许的合作阵容。
谈及如何填补治理缺口,刘易斯表示,要赶在太空变成21世纪技术和活动的“狂野西部”之前,建立太空行为规范和交通规则。各国需要对空间碎片清理、不干涉原则以及卫星彼此间的范围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一套国际空间行为规范。
刘易斯也建议志同道合的国家组成一个跨区域组织,并与联合国相关机构保持联系,比如外层空间事务办公室(UNOOSA)、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主要的私营部门公司。各方启动全球行为准则的新程序,共同制定准则、规范太空行为。
新方案还应涵盖太空中的网络安全问题。联合国有关外太空和网络方面的工作应该有更多的交叉,努力实现协同效应。鉴于近期将要发射大量小型卫星,国际电信联盟急需关注在频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马毓鸿/编译)